辦理公司設立,應準備之文件
有限公司設立所需文件:
1. 公司設立申請書及名稱預查(取3~5個公司名稱)
2. 股東繳納股款(資本額):股東親至銀行開戶存款,將存摺封面及內頁影印並至銀行申請存款餘額證明,郵寄到本所或傳真。
3. 股東資格及身份證明文件。
4. 股東、董事長資格及身份證明文件(含指派代表人之指派書)。
5.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(應載明同意提供使用之公司名稱)及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(或所有權狀)影本。(建物為公司所有者或檢附租賃契約影本,免附同意書,仍應附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影本或所有權狀影本)
公司所在地之條件限制:(管理與登記分開)
● 台北市(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)
1. 建照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。
2. 使用分區、馬路寬度及申請樓層符合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。
3. 領有中斷未達二年之同址且同類別之營利事業登記證。
● 新北市(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)
1. 位於住宅區或商業區之五樓以下建築物,原則可登記。
2. 位於前項之六樓(含)以上建築物,需要為店舖或辦公室用途方能登記。
3 .位於工業區之廠房原則上皆可登記。
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所需文件:
1. 公司設立申請書及名稱預查(取3~5個公司名稱)。進出口商登記(請備3~5個英文名稱)預查。
2. 股東繳納股款(資本額):股東親至銀行開戶存款,將存摺封面及內頁影印並至銀行申請存款餘額證明,郵寄到本所或傳真。
3. 董事會及發起人會議議事錄及其簽到簿影本。
4. 發起人名冊。
5. 董監事資格及身份證明文件(當選者應加附法人股東指派書)。
6. 董監事願任同意書正本(應由董監事親自簽名;董事長應加填一份董事長願任同意書)。
7. 發起人資格及身份證明文件。
8.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(應載明同意提供使用之公司名稱)及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影本或所有權狀影本)。
公司所在地之條件限制:
(管理與登記分開)
●台北市(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)
1. 建照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。
2. 使用分區、馬路寬度及申請樓層符合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。
3. 領有中斷未達二年之同址且同類別之營利事業登記證。
● 新北市(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)
1. 位於住宅區或商業區之五樓以下建築物,原則可登記。
2. 位於前項之六樓(含)以上建築物,需要為店舖或辦公室用途者方可登記。
3. 位於工業區之廠房原則上皆可登記。
1. 公司設立申請書及名稱預查(取3~5個公司名稱)
2. 股東繳納股款(資本額):股東親至銀行開戶存款,將存摺封面及內頁影印並至銀行申請存款餘額證明,郵寄到本所或傳真。
3. 股東資格及身份證明文件。
4. 股東、董事長資格及身份證明文件(含指派代表人之指派書)。
5.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(應載明同意提供使用之公司名稱)及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(或所有權狀)影本。(建物為公司所有者或檢附租賃契約影本,免附同意書,仍應附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影本或所有權狀影本)
公司所在地之條件限制:(管理與登記分開)
● 台北市(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)
1. 建照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。
2. 使用分區、馬路寬度及申請樓層符合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。
3. 領有中斷未達二年之同址且同類別之營利事業登記證。
● 新北市(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)
1. 位於住宅區或商業區之五樓以下建築物,原則可登記。
2. 位於前項之六樓(含)以上建築物,需要為店舖或辦公室用途方能登記。
3 .位於工業區之廠房原則上皆可登記。
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所需文件:
1. 公司設立申請書及名稱預查(取3~5個公司名稱)。進出口商登記(請備3~5個英文名稱)預查。
2. 股東繳納股款(資本額):股東親至銀行開戶存款,將存摺封面及內頁影印並至銀行申請存款餘額證明,郵寄到本所或傳真。
3. 董事會及發起人會議議事錄及其簽到簿影本。
4. 發起人名冊。
5. 董監事資格及身份證明文件(當選者應加附法人股東指派書)。
6. 董監事願任同意書正本(應由董監事親自簽名;董事長應加填一份董事長願任同意書)。
7. 發起人資格及身份證明文件。
8.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(應載明同意提供使用之公司名稱)及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影本或所有權狀影本)。
公司所在地之條件限制:
(管理與登記分開)
●台北市(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)
1. 建照之使用用途與申請營業項目用途相符。
2. 使用分區、馬路寬度及申請樓層符合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。
3. 領有中斷未達二年之同址且同類別之營利事業登記證。
● 新北市(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)
1. 位於住宅區或商業區之五樓以下建築物,原則可登記。
2. 位於前項之六樓(含)以上建築物,需要為店舖或辦公室用途者方可登記。
3. 位於工業區之廠房原則上皆可登記。